(另載於評台9-6-2014:http://www.pentoy.hk/%E7%A4%BE%E6%9C%83/e329/2014/06/09/%E6%95%99%E8%82%B2%E5%B7%A5%E4%BD%9C%E9%97%9C%E6%B3%A8%E7%B5%84%EF%BC%9A%E6%87%89%E8%A9%B2%E8%AE%93%E3%80%8C%E4%BD%94%E9%A0%98%E4%B8%AD%E7%92%B0%E3%80%8D%E4%BD%94%E9%A0%98%E6%A0%A1%E5%9C%92%E5%97%8E/)
近一年多,「佔領中環」已經變成香港最引人注目的新聞。議題的滲透力已廣達社會各階層,甚至連教育局的高層都需連番為「佔中」定性,警告學校、教師及學生。繼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警告學生切勿參加「佔中」後,教育局副局長楊潤雄兩日前亦警告,學生不單不應參加「佔中」,甚至連聲援及觀察都不應該做。
教育界常有一個迷思(Myth),認為我們應該「讓教育回歸教育」,意思是教育不應沾上政治。政治是成人世界的事情,學生尚未成年,故學生毋須,亦不應接觸大量的政治議題,以免污染他們純潔的心靈。這情形即反映在教育局高層的連番聲言中。
但當我們細心觀察,便會發現當局的「關心」及「去政治化」(de-politicization)是多麽的空洞無力。通識教育的興起,鼓勵學生多關心時事、政治。過去數年的公開考試,便曾經出現大量關於「拉布」、遊行,行政立法關係的政治性題目。假如教育應該「去政治化」,則負責出考試卷的老師亦必難辭其咎。
問題不在於學生有否政治立場,是否會參與「佔領中環」的行動。而是作為人民利益紛爭的仲裁者——政府,能否合理地捍衛公民的各種權利,包括《國際人權公約》列出的種種權利。然而,與此同時,我們亦必須緊記,政府從來都不會是中立的仲裁者。法國哲學家德里達(Derrida)曾經言道:
任何機構,與機構的種種關係,都要求或多或少的,在該領域中預先採取某種立場:採用某種解釋,在有效的領域中佔據一個位置,接納某一種立場。因此,在教學中,並無任何中立或自然的立場。(1)
德里達所講的,我們並不感到陌生。考諸政府推行「國民教育課程」時的用心便應該暸解。當政府不斷宣傳「佔中」是非法行為,學生及教師都不應該參與,甚至「觀望」時,這正正違反了教育的「啟蒙」(Enlightenment)理念。問題在,「法治」的概念是甚麼意思?「民主」是甚麼意思?德里達寫道:
當與學生在一起時,教師必須使自己成為知識系統的代表...但這系統卻是無時無刻階層化(hierachized),而且趨向於不斷進行階層化。(2)
也就是說,在德里達眼中,教育機構絕對有可能會為了操控及延伸其既有的權力(power),而犧牲掉學習的目的和理念——「啟蒙」。而這正正是當下香港教育發展的瓶頸與阻礙之一。
讓我們回到香港。既然通識教育的理念之一 是:
「‧培養學生成為有識見、負責任的公民,認同國民身份,並具備世界視野;
‧尊重多元文化和觀點,並成為能夠批判、反思和獨立思考的人。」(3)
我們必須反問政府,學生不應參與「佔中」,甚至連聲援及觀察都不應該做的道理何在?如果按政府、議員就「六四事件」的常用口吻:「因為無客觀證據,所以不評論」,那麼,「佔中」既未發生,也不知如何發生,政府有何理由就事件發言?政府又有何理由禁止老師、學生討論、觀察、聲援、參加「佔中」的種種行為?除了赤裸裸的政治打壓,這還能是甚麼行為?
教育的目的在於啟蒙,教師的工作在於向學生指陳事實,協助並引導學生思考、分析。「佔中」議題牽涉的課題甚廣,包括政治理念、政治制度、法治、公民權利、發展等等議題,實在是難得的通識課題。在「佔中」議題上,老師只要客觀鋪陳雙方觀點,讓學生就議題發酵、醞釀、辯論,則庶幾盡了老師的責任。學生的獨立思考和反省,又豈是老師、政府或局長所能局限和操控?更何況,根據「和平佔中」行動的要求,18歲以下的未成年學生,根本無資格簽署佔中意向書,也就是無資格參加「佔中」的核心行動。局長的警告和「提醒」,實在是弄錯了對象!
通過德里達的反省,我們知道政府從來不可能是中立者,也就是不可能只關心學生、老師的福址利益而無其他政治考慮。用政府的口吻,我們應該爭取「讓教育回歸教育」,讓老師自主運用其專業判斷,讓學生通過反省,發揮批判能力檢視其與社會的關係,檢討「佔中」的種種議題。同時,積極地反抗政府空洞而帶有威脅的言論,駁斥政府的種種荒謬,捍衛教室自主及教師尊嚴,正正是吾等應盡之責。
註(1) Derrida, Jacques, <Where a teaching Body Begins?>, in <Who's afraid of philosophy?>, p.69(2) 同上。(3) 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:《通識教育科:課程及評估指引(中四至中六)》,頁2,2007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