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
特首選舉代表甚麼?
泛民主派在剛結束的選委會選舉中獲得205席,對泛民政黨來說,算是奪得了特首提名的入場卷。新聞說:「有意參選特首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對此感到鼓舞。他指泛民參選人與選委之間有相同理念,不擔心選票會流失,同樣有意參選的民協馮檢基亦表示,希望泛民選委尊重市民意願,提名給泛民的代表。」其實,我不覺得有甚麼值得高興。反而是這次(小圈子)選舉,泛民席數超過特首提名門檻的150席,這當中很有值得反思及警剔的地方。
小圈子選舉
特首選舉是一場小圈子選舉,這是常識。政改後,選委會的席數由原先的800席增加至1200席。一年前,當政改方案通過後,我曾寫過一篇文章,指出「被選門欖維持在八分一,根本沒有向普選邁進,因為被選舉門檻大幅提高,一百五十票和一百票並非單單五十票之差,明眼人一眼就看出。」[1]這次選舉後,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,對於泛民在選委會取得好成績,感到鼓舞。[2]其實,如果單從香港實現民主的道路上來看,我實在不覺得有甚麼值得高興。如果從泛民主派的立場上看,這似乎值得高興。但我認為,這種高興,既是傲慢,也是短暫的,也就是看不清政治的現實。不過既然泛民暫時昏了頭,我故且陪他們昏一昏。
我曾寫道「被選舉門檻大幅提高,一百五十票和一百票並非單單五十票之差,明眼人一眼就看出」,結果選舉結果是泛民獲得205席,這頗需要分析一下。「何俊仁表示,泛民在選委會中取得好成績,這反映市民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,不讓建制派候選人壟斷辯論。」眾所周知,特首選舉是名符其實的小圈子選舉,一般市民既無權選特首,也無權選選委會的組成成員。何俊仁竟然能說「這反映市民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」!嚴格說來,一般市民的意志先天地就無法影響選特首選委會的那些「選民」的意志。換言之,這次泛民奪得205席,只是一場意外,偶發(coincidence)的事件,和市民有否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,完全無關。何俊仁似乎興奮過早了,這種說話在一些人耳中可能聽到反諷的意味。
北京干預?
而且,進一步言,這種意外不應該出現。從最近仍然爭論的區議會選舉中,我們可知種種選舉的劣質文化,包括分化、扭曲、虛假、抹黑、偽善、濫權都用上了,其實就是神通廣大的「種票」情況。稍有留意新聞,就知道「一屋七姓十三票」的懷疑種票案是甚麼事。[3]共產黨神通廣大,甚至中聯辦前官員黃春平當選區議員的事也發生,令人質疑「一國兩制」是否「名實俱亡」(早已「名存實亡」)。既然共產黨如此神通廣大,只要共產黨不允許,似乎泛民不可能奪得超過150的最低提名資格。這顯示,泛民奪得205席,只是中央政府有心讓路給泛民。至於讓路的原因,有認為只是因為梁振英過於高調,北京要挫其銳氣。[4]在此情況下,如劉夢熊之概嘆「本身是政協常委的梁振英在政協界別低票當選並不合理,梁振英是資深政協,民望亦高,結果令人感到政協投票時逆民意而行,亦反映市民及社會對梁振英的評價,高於小圈子選舉對梁振英的看法」[5]和范徐麗泰之要梁振英反省一下[6],要麼是顯得過於幼稚,要麼便是裝模作樣。值得多說一些的是劉夢熊,劉在選舉後抱怨指選舉無公信力,如果是僅僅因為支持梁振英而說這話,其實不過是「自私心態」的反映,正正和其說的「公信力」衝突。
但如果北京干預是事實(其實很難不是事實,只是程度的問題),則這次的選舉結果實在沒有甚麼值得高興,反而應該警剔。泛民主派的「從量變到質變」的想法根本就沒有實現過。中央既有能力讓泛民奪得選舉門檻的票數,自然能用種種方法打壓,高壓懷柔,拉攏分化,我們有能力看得清嗎?而且,更麻煩的是,如我的朋友所言:
當泛民接受了利用特首小圈子選舉這場鬧劇作其政治表態的平台,有心也好無心又好,這慢慢會成為泛民的一種「政績」,最終只會成為泛民以後繼續支持政改「好過原地踏步的改良方案」不易察覺但強烈的無形推動力。[7]
無異,政黨政治有其作用。泛民的政治光譜愈闊,愈能包範愈多的民意聲音。然而,政治生活的主體是人民,正是要透過人人平等的政治民主彰顯每人獨特的政治主體性(political subjectivity)。而我們的問題是,當泛民政黨自我強化他們的「使命」時,泛民政黨會否逐漸脫離人民,運用其「使命感」,代替一般市民決定原來就應該由所有公民共同決定的公共事務,例如政制改革、香港的路向?
代議民主
18世紀法國哲學家 讓-雅克‧盧梭(Jean-Jacques Rousseau)向被視作啟蒙時代歐洲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之一。盧梭在其《社會契約論》(The Social Contract)[8]中提出主權在民的思想,奠立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石。盧梭認為,一個理想的社會是要能反映人民的「公共意志」(公意,General Will)。在此,盧梭把「公共意志」和「所有人的意志」(Will of all)作出嚴格區分。Will of all 可以是社會上不同利益集團聲音的整合,是不同特定觀點、聲音的集合(aggregation);而General Will卻是要求每一公民(citizen)從其獨特的觀點(particular will)抽離出來,純用理性(reason)審視整體公民和國家的發展,而作出政策上的判斷。有論者認為其General Will其實就是「法治」(Rule of law)。如果國家的目的是要反映General Will,則每一公民都必須自覺而且平等地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。從這一點,我們可以看到盧梭對一個民主社會的要求是甚麼。
從盧梭對民主社會的要求作出反省,我們可以看到整個選舉制度的荒謬。現代社會事務繁複,不是每人能參與政治活動,因此我們選出代議士(representative)代替我們參與政治活動,此即現代所謂「代議民主」(representative democracy)。然而,盧梭發問的一個間題是:民意由誰去代表?進一步是:民意能被代表的嗎?如果民意能被代表,那人的政治主體性(political subjectivity)何在?這到底是一個民主的社會,還是一個披上「民主」外衣,內裏卻是另外一套的專制政權(political dictatorship) ?
當何俊仁表示「泛民在選委會中取得好成績,這反映市民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,不讓建制派候選人壟斷辯論」時,他有否想過民主黨能代表一般市民發聲的理據何在?是泛民覺得要爭取民主的「使命」?事實上,當年民建聯也是發聲喊著要爭取「0708雙普選」,甚至還標榜他們是最有誠信的政黨。一年前,我的文章寫道:
既然你說決定是由黨內經民主程序表決,為何不諮詢一般市民的意見?即使一般市民非民主黨成員,即表示你沒有責任聽聽他們的意見?尤其這麼多的意見來自泛民陣型。而且,不是一個「民主程序」就能證成自己的行為。我說民主黨「大老文化」仍重,究竟多少民主黨員能表達意見,而不只是投票?黨內大老的考慮究竟是甚麼,有否給黨員形成壓力?黨員有否足夠時間審議、討論、辯論、表決?缺乏這一切,一個空洞的民主投票程序根本不代表甚麼。民主黨不諮詢一般市民的意見,如何建立黨和市民的信任,難道民主黨和北京的信任重要,就可以犧牲一般市民的意見和利益?[9]
同樣一番說話,來到政改方案要實現的一刻,同樣適用。到底「民主」是甚麼?「民主」是一個程序,還是只要「有權選特首」就可以了?而且,在某一種政黨政治的運作下,小圈子選舉既為泛民製造了某種政治上的「既得利益」,他們會否放下身段,重新聽聽人民的意願?當泛民開始想著派何俊仁還是馮檢基參選特首選舉時,我們是否應該想想特首選舉到底是一場甚麼選舉?派何俊仁還是馮檢基參選,是否我們的意願?還是從根本上,剝削我們的政治參與權(political rights),侵犯我們作為政治主體 (political subject)應有的權利?
其實,我還是很納悶:到底高興些甚麼?
[1] [9] 參小弟拙作,關於政改的一些想法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ote.php?note_id=422076355816
[2] http://inews.mingpao.com/htm/INews/20111212/gb11512a.htm
[3]隨便找些報道便知道甚麼事,例如:http://the-sun.on.cc/cnt/news/20111208/00407_010.html?pubdate=20111208
[4]參考蕭若元的評論: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jgg-PXbIAE&feature=youtu.be&t=5m7s
[5] 劉夢熊:選舉無公信力 http://www2.news.sina.com.hk/news/2/1/1/2519094/1.html
[6] 范太:梁振英得票低應反省
http://inews.mingpao.com/htm/INews/20111212/gb11954c.htm
[7] 參Derek Lam: 權宜的手段
http://derekholycrap.blogspot.com/2011/12/blog-post_11.html
[8] The Social Contract, or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Right (Du contrat social), 1762. The Social Contract, trans. Maurice Cranston. Penguin: Penguin Classics Various Editions, 1968–2007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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