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

特首選舉代表甚麼?



泛民主派在剛結束的選委會選舉中獲得205席,對泛民政黨來說,算是奪得了特首提名的入場卷。新聞說:「有意參選特首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對此感到鼓舞。他指泛民參選人與選委之間有相同理念,不擔心選票會流失,同樣有意參選的民協馮檢基亦表示,希望泛民選委尊重市民意願,提名給泛民的代表。」其實,我不覺得有甚麼值得高興。反而是這次(小圈子)選舉,泛民席數超過特首提名門檻的150席,這當中很有值得反思及警剔的地方。


小圈子選舉


特首選舉是一場小圈子選舉,這是常識。政改後,選委會的席數由原先的800席增加至1200席。一年前,當政改方案通過後,我曾寫過一篇文章,指出「被選門欖維持在八分一,根本沒有向普選邁進,因為被選舉門檻大幅提高,一百五十票和一百票並非單單五十票之差,明眼人一眼就看出。」[1]這次選舉後,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,對於泛民在選委會取得好成績,感到鼓舞。[2]其實,如果單從香港實現民主的道路上來看,我實在不覺得有甚麼值得高興。如果從泛民主派的立場上看,這似乎值得高興。但我認為,這種高興,既是傲慢,也是短暫的,也就是看不清政治的現實。不過既然泛民暫時昏了頭,我故且陪他們昏一昏。


我曾寫道「被選舉門檻大幅提高,一百五十票和一百票並非單單五十票之差,明眼人一眼就看出」,結果選舉結果是泛民獲得205席,這頗需要分析一下。「何俊仁表示,泛民在選委會中取得好成績,這反映市民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,不讓建制派候選人壟斷辯論。」眾所周知,特首選舉是名符其實的小圈子選舉,一般市民既無權選特首,也無權選選委會的組成成員。何俊仁竟然能說「這反映市民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」!嚴格說來,一般市民的意志先天地就無法影響選特首選委會的那些「選民」的意志。換言之,這次泛民奪得205席,只是一場意外,偶發(coincidence)的事件,和市民有否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,完全無關。何俊仁似乎興奮過早了,這種說話在一些人耳中可能聽到反諷的意味。


北京干預?


而且,進一步言,這種意外不應該出現。從最近仍然爭論的區議會選舉中,我們可知種種選舉的劣質文化,包括分化、扭曲、虛假、抹黑、偽善、濫權都用上了,其實就是神通廣大的「種票」情況。稍有留意新聞,就知道「一屋七姓十三票」的懷疑種票案是甚麼事。[3]共產黨神通廣大,甚至中聯辦前官員黃春平當選區議員的事也發生,令人質疑「一國兩制」是否「名實俱亡」(早已「名存實亡」)。既然共產黨如此神通廣大,只要共產黨不允許,似乎泛民不可能奪得超過150的最低提名資格。這顯示,泛民奪得205席,只是中央政府有心讓路給泛民。至於讓路的原因,有認為只是因為梁振英過於高調,北京要挫其銳氣。[4]在此情況下,如劉夢熊之概嘆「本身是政協常委的梁振英在政協界別低票當選並不合理,梁振英是資深政協,民望亦高,結果令人感到政協投票時逆民意而行,亦反映市民及社會對梁振英的評價,高於小圈子選舉對梁振英的看法」[5]和范徐麗泰之要梁振英反省一下[6],要麼是顯得過於幼稚,要麼便是裝模作樣。值得多說一些的是劉夢熊,劉在選舉後抱怨指選舉無公信力,如果是僅僅因為支持梁振英而說這話,其實不過是「自私心態」的反映,正正和其說的「公信力」衝突。


但如果北京干預是事實(其實很難不是事實,只是程度的問題),則這次的選舉結果實在沒有甚麼值得高興,反而應該警剔。泛民主派的「從量變到質變」的想法根本就沒有實現過。中央既有能力讓泛民奪得選舉門檻的票數,自然能用種種方法打壓,高壓懷柔,拉攏分化,我們有能力看得清嗎?而且,更麻煩的是,如我的朋友所言:


當泛民接受了利用特首小圈子選舉這場鬧劇作其政治表態的平台,有心也好無心又好,這慢慢會成為泛民的一種「政績」,最終只會成為泛民以後繼續支持政改「好過原地踏步的改良方案」不易察覺但強烈的無形推動力。[7]


無異,政黨政治有其作用。泛民的政治光譜愈闊,愈能包範愈多的民意聲音。然而,政治生活的主體是人民,正是要透過人人平等的政治民主彰顯每人獨特的政治主體性(political subjectivity)。而我們的問題是,當泛民政黨自我強化他們的「使命」時,泛民政黨會否逐漸脫離人民,運用其「使命感」,代替一般市民決定原來就應該由所有公民共同決定的公共事務,例如政制改革、香港的路向?


代議民主


18世紀法國哲學家 讓-雅克‧盧梭(Jean-Jacques Rousseau)向被視作啟蒙時代歐洲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之一。盧梭在其《社會契約論》(The Social Contract)[8]中提出主權在民的思想,奠立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石。盧梭認為,一個理想的社會是要能反映人民的「公共意志」(公意,General Will)。在此,盧梭把「公共意志」和「所有人的意志」(Will of all)作出嚴格區分。Will of all 可以是社會上不同利益集團聲音的整合,是不同特定觀點、聲音的集合(aggregation);而General Will卻是要求每一公民(citizen)從其獨特的觀點(particular will)抽離出來,純用理性(reason)審視整體公民和國家的發展,而作出政策上的判斷。有論者認為其General Will其實就是「法治」(Rule of law)。如果國家的目的是要反映General Will,則每一公民都必須自覺而且平等地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。從這一點,我們可以看到盧梭對一個民主社會的要求是甚麼。


從盧梭對民主社會的要求作出反省,我們可以看到整個選舉制度的荒謬。現代社會事務繁複,不是每人能參與政治活動,因此我們選出代議士(representative)代替我們參與政治活動,此即現代所謂「代議民主」(representative democracy)。然而,盧梭發問的一個間題是:民意由誰去代表?進一步是:民意能被代表的嗎?如果民意能被代表,那人的政治主體性(political subjectivity)何在?這到底是一個民主的社會,還是一個披上「民主」外衣,內裏卻是另外一套的專制政權(political dictatorship) ?


當何俊仁表示「泛民在選委會中取得好成績,這反映市民希望他們將香港的核心價值,帶進特首選舉之中,不讓建制派候選人壟斷辯論」時,他有否想過民主黨能代表一般市民發聲的理據何在?是泛民覺得要爭取民主的「使命」?事實上,當年民建聯也是發聲喊著要爭取「0708雙普選」,甚至還標榜他們是最有誠信的政黨。一年前,我的文章寫道:


既然你說決定是由黨內經民主程序表決,為何不諮詢一般市民的意見?即使一般市民非民主黨成員,即表示你沒有責任聽聽他們的意見?尤其這麼多的意見來自泛民陣型。而且,不是一個「民主程序」就能證成自己的行為。我說民主黨「大老文化」仍重,究竟多少民主黨員能表達意見,而不只是投票?黨內大老的考慮究竟是甚麼,有否給黨員形成壓力?黨員有否足夠時間審議、討論、辯論、表決?缺乏這一切,一個空洞的民主投票程序根本不代表甚麼。民主黨不諮詢一般市民的意見,如何建立黨和市民的信任,難道民主黨和北京的信任重要,就可以犧牲一般市民的意見和利益?[9]


同樣一番說話,來到政改方案要實現的一刻,同樣適用。到底「民主」是甚麼?「民主」是一個程序,還是只要「有權選特首」就可以了?而且,在某一種政黨政治的運作下,小圈子選舉既為泛民製造了某種政治上的「既得利益」,他們會否放下身段,重新聽聽人民的意願?當泛民開始想著派何俊仁還是馮檢基參選特首選舉時,我們是否應該想想特首選舉到底是一場甚麼選舉?派何俊仁還是馮檢基參選,是否我們的意願?還是從根本上,剝削我們的政治參與權(political rights),侵犯我們作為政治主體 (political subject)應有的權利?


其實,我還是很納悶:到底高興些甚麼?




[1] [9] 參小弟拙作,關於政改的一些想法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ote.php?note_id=422076355816


[2] http://inews.mingpao.com/htm/INews/20111212/gb11512a.htm


[3]隨便找些報道便知道甚麼事,例如:http://the-sun.on.cc/cnt/news/20111208/00407_010.html?pubdate=20111208


[4]參考蕭若元的評論:
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jgg-PXbIAE&feature=youtu.be&t=5m7s


[5] 劉夢熊:選舉無公信力 http://www2.news.sina.com.hk/news/2/1/1/2519094/1.html


[6] 范太:梁振英得票低應反省


http://inews.mingpao.com/htm/INews/20111212/gb11954c.htm


[7] 參Derek Lam: 權宜的手段


http://derekholycrap.blogspot.com/2011/12/blog-post_11.html


[8] The Social Contract, or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Right (Du contrat social), 1762. The Social Contract, trans. Maurice Cranston. Penguin: Penguin Classics Various Editions, 1968–2007.

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

愛國教育與自由教育

德育及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建議未來加入以必修科目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」,這事再度引起過城中討論。事緣多間傳統名校聯名反對。代表喇沙書院和拔萃男、女書院等22間傳統中學名校的補助學校議會,昨日首度向立法會發表公開信,反對科目側重「國家」,失去平衡,呼籲德育應由修身齊家做起,並反對獨立成科及必修,促請以校本改推包括國民教育的「公民教育」[1]。這篇文章已是我第三篇關於教育問題的文章,我於此略談愛國教育與自由教育的關係和差別。

極權政治與自由教育

討論教育問題,第一個要問的問題便是,「教育的目的為何?」、「教育所謂何事?」錢穆先生曾言:「人類所以需要有教育,不僅為的是傳授知識與訓練技能,更要的,該是為的真理之探討。而探討真理,則絕對必需容許思想之自由。」[2]簡單一句,已點名教育與政治之間的關係,即必須是自由的關係。

錢穆先生寫道:

就教育論,一項真理,必將首先得承認,即是人類後一代的智慧能力,決不會一定不如前一代。……中國最大教育家孔子早說過:「後生可畏,焉知來者之不如今?」唐代韓愈的〈師說〉裏也曾說:「弟子不必不如師,師不必勝於弟子。」這本是一項淺近易明的真理。而此項真理,實為主持教育事業者最先應該承認的。[3]

教育的目的,不在灌輸某一種想法和信念,而在於使人能自我理解、自我實現,運用理性思維的能力,判斷是非對錯,從而確立一套較完善的人生觀與價值觀。

德國哲學家康德(Immanuel Kant, 1724-1804),所作的著名的《何謂啟蒙運動?》一文中言道:

啟蒙運動就是人類脫離自己所加之於自己的不成熟狀態。不成熟狀態就是不經別人的引導,就對運用自己的理智無能為力。當其原因不在於缺乏理智,而在於不經別人的引導就缺乏勇氣與決心去加以運用時,那麼這種不成熟狀態就是自己所加之於自己了。Sapere aude!要有勇氣運用你自己的理智!這就是啟蒙運動的口號。[4]

教育的目的,依康德言,只是使個人能獨立地運用自己的理性,以擺脫人類自己所加之於自己的不成熟狀態。由此,教育不在於外來的種種灌輸,而必在於個人的獨立思維能力的培育。培育獨立思維能力,即意謂,學生能隨時以道理和老師論爭辯論,老師和學生在知識上的分野,即處於一種教學相長的關係,大家互想討論,以豐富整個討論話題的內容。

由於教育的目的在培育獨立思維能力,則人類教育,必須是民主的,而且是自由的。世界上大部分設有通識教育、國民教育的國家,都是民主國家,人民最少有能批評政府的言論自由,和免於恐懼的自由,教育才能真正促進人格的完整成長。

錢穆先生在點出教育的目的後,立即加上,教育同時必須是民主自由的:

何以說人類教育必該是民主的?這因人類直到今天,對於宇宙人生各項真理,就其已發現者言,其間尚有很多的異見。…因此,我們在教育上,傳授真理,也只能如傳授知識般,只好把我們今天所自認為真理的,乃至與我們抱相異見的,同樣當作一項知識來傳授,我們該讓向我們來受教的青年們知道,所謂的一切道理,還有待於今後繼續的探討。[5]

教育必須是民主自由的原因,沒有自由民主的環境,學生只能被動地接受在上者提供的資訊,而無獨立思維,實難稱得上是教育。而獨立思維只能在自由民主的土壤上慢慢建立,而非能在一極權的制度下生根。康德認為只有「自由」才是促成教育的真正條件。在一切事情上都能「公開運用」自己理智的自由,就是人類的啟蒙。這樣的自由就是康得所言的「程度更大的公民自由」,就是公民之為公民的根本,就是國家與政府的起源與基礎,就是國家與政府用必要的「權力」加以保障而非禁止的「權利」——這意味著啟蒙哲人眼中的人不再是政治的動物,政治不再具有內在的價值,而僅為保障公民權利的工具而已。

而極權政治最懼怕的,莫過於人有自由思想、獨立判斷的能力。故歷史上一切極權國家,莫不要進行思想灌輸、設立不同的宣傳部門、更改教科書等等,考諸二次大戰期間的納粹德國(Nazi Germany)、法西斯意大利(Fascist Italy),莫不如是。

錢穆先生在討論到極權政治與自由教育的關係時,寫道:

而且不許有自由思想的教育,在其立場上,早已抹殺了受教育者的尊嚴。他們絕不為受教育者留一或許能超出於其所受教者之餘地。……如是般的教育,輾轉相授,只有一代不如一代地後退。

因此我們說,扼殺了青年的自由思想,即是扼殺了下一代的人生探討真理的道路,扼殺了下一代探討真理的道路,即是扼殺了下一代的人生。而這一代的人生便成為短命,將無前途可言,亦即無存在可言。[6]

至此,其實很明顯,教育的功能在於探討真理,而這一目的要能實現,又必在一自由民主的氣氛下,方能達成。至於近日不斷討論的國民教育,到底能如何促成教育的目標——成就獨立、自由、完整人格?

愛國教育

政府近日宣傳的國民教育的目標:著重孕育情感、培育學生品德及國民質素。政府的課程諮詢文件中,其實寫得非常空泛[7],沒有具體列明教授的課程內容,甚至沒有公開考試,但有不同的評核。先從國民教育的目標說起。早一陣子,中聯辦文體部的郝鐵川在新浪微博上說,國民教育就是要「洗腦」:

關於香港中小學的德育及國民教育,有人說是“洗腦”,只要看看美、法等西方國家這方面的制度,就會看到這種必要的“洗腦”是一種國際慣例;有人說要培養中小學生的批判意識,但國際社會通常做法是在大學培養批判思維意識,而不是中小學;有人說德育及國民教育不要聽中央政府的,但那還叫國民教育嗎?[8]

郝鐵川是說得坦白。而事實上,香港學界和一般市民所以抗拒國民教育,非源自大家的不愛國,而是這課程只能是洗腦教育。所謂「國民教育」,起碼要談及「立國精神」,而此種「立國精神」又多少與普遍人權有關,且必須與本國歷史息息相關,如美國的1776年〈獨立宣言〉、法國1789革命,中國的,則遠可追溯至立憲派的議會精神,中可追溯孫中山的〈三民主義〉,或1931年共產黨的憲法大綱,近可追溯胡溫的「科學發展觀」、以民為本思想。關鍵是如何落實這些價值。我們之所以反對政府倉卒推行,正源於我們對極權政府的不信任。在中國,人民無法監察政府有否濫權,一般公民的自由、生命無法得到法律合理的保障,君看劉曉波、趙連海、艾未未等人。早一陣子內地「茉莉花革命」中,至今仍有上百名維權或社運人士下落不明。艾未未被帶走個多月,君看艾未未回家時所說的話,何以原先誓言追尋豆腐工程真相、支持趙連海的人權鬥士,短短數月間,僅談享受人生而不談政治?最合理的估計自然是艾未未受到政府的威嚇與監視。政府口說如何照顧低下階層,人民至今連最基本的自由——「免於恐懼的自由」也未有,而始作俑者卻是當下政府。試問人民如何能愛國?在這情況下,不愛國反而顯得正常。

愛國教育,首先要正視國家的歷史,尊重人民的生命、尊嚴。特區教育局高官謝凌潔貞女士是念歷史的,然她卻說出「六四是歷史長河裏的沙沙石石」。如果六四只是「歷史長河裏的沙沙石石」,為何人民在提到此事時難掩心中悲痛?又為何中共政府至今仍不肯公開調查真相,卻要偷偷摸摸的,在六四廿二週年前夕,秘密拜訪「天安門母親」商討賠償問題。歷史問題不得正視,人的歷史性即消亡。而實際上,歷史性正正是人類存在的重要性格特質。特區政府若要掩蓋歷史,則不單是破壞國民教育的始作俑者,甚至是犯下毀滅人類文化的重大罪惡。多少極權政府之上台,正正是以改變歷史、改變教育為其初期手段,以成就極權統治。

浪費時間?

早一陣子,我寫文章「國民教育有何用?」指出,「新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最大的問題是浪費時間,而最後成果不彰」,其中的思維很簡單,因為學生有獨立思維,能從其他途經暸解國情。然而,不少人指出,國民教育厲害之處,不在「洗腦」,而在於令學生煩厭,進一步「去政治化」,令學生不對此領域有任何思考可言。當然,我認為國民教育即使推行了,也不見得有甚麼效果,學生也不會因此感到煩厭,原因是學生總有途徑接觸國情。然而,我卻想進一步談談國民教育的遺害。
 
新國民教育科的評估方法,與過往的科目不儘相同。根據何秀蘭所言,評估時需看學生有否熱情投入,而且要培育情誼;進一步,則是同學間互相評估;而且要公開內容,使全校師生能看到某一學生的答題;最恐怖的是,要在家長面前,公開自我批判、自我檢討學習得失。[9]當然,學生未必會被「洗腦」,但這一套做法卻是要壓抑學生的真實想法,甚至援引文革時的作法,唯一造成的後果便是從小培育學生成為說謊、虛偽的人。為了要通過課堂評估,學生被迫「裝成」愛國的樣子。更恐怖的是,按吳志森的說法,國民教育的目的不在於迫使學生愛國,而在於令學生煩厭、討厭政治,如此中共和特區政府便能隨意修改法例,進一步達到其原有的目的。這才是國民教育恐怖之處。

儘管我曾寫道,「新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最大的問題是浪費時間,而最後成果不彰」。然而,在今看來,政府根本不在意學生真正的想法是否愛國,當然,她也無法得知。政府在意的,是要控制學生接觸所謂「國情」的時間,進行思想灌輸和思想封閉,進而令學生討厭政治,以打壓公民空間的增長。這實是新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最恐怖的地方。

結語

當然,教育最根本的目的是在成人——使人能成為一個自由、理性人,使人能自我理解、自我實現。如此,關心社會,關心世界大事,懂得分辨是非黑白,能夠獨立思考、批判思考才是教育的核心。既然國民教育並沒有強調批判思考,則獨立思考也會變得很有限。然而,在新政策之下,國民教育的遺禍也許遠遠超越我們的想像,而非僅僅我們以為能夠免役。

從最近的事看來,包括已經放棄的建議規管網絡公平宣傳時間、以替補機制代替補選、區議會選舉等等,我們的公民空間的確是越加緊縮。當此之際,我們要看清眼下的形勢,捍衛我們的種種基本權利,開拓我們的公民空間。而教育,是促進公民教育、公民空間成長的一重要渠道。在此重要的關口,我們堅決反對此種「偽國民教育」,以使我們真正成為一理性、自由的公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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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明報新聞:名校齊反國民教育科 指側重「國家」失衡 倡校本推公民教育,25/6/2011
[2]錢穆:〈極權政治與自由教育〉,載氏著《歷史與文化論叢》,台灣:東大圖書出版公司,民國68年,272-280頁。
[3]同上,頁273。
[4] 康德.《歷史理性批判文集》.何兆武譯.北京:商務印書館1990,頁183。
[5] 同2,頁273。
[6] 同2,頁278。